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补充和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提升考评技能,推动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在新职业领域的开拓发展,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和考评员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2〕5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拟于近期举办2022年第二期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备案的评价机构或拟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单位,从事具体评价工作且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有较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人员。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2月9日-13日,培训时间:12月14日-18日,考试时间:12月18日下午15:30-16:30。
三、职业范围
(一)新职业指由人社部颁发未收录到2015版《职业分类大典》的,2019年以后部中心发布的新职业(工种)(附件1)。
(二)申报考评职业不能跨种类,职业(工种)不超三个。
四、申报条件
(一)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理论知识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长期从事技能考评相关方面的工作并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二)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申报考评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行业协会核发的技能证书,获证时间两年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在院校内从事相关新职业专业课程的教学老师,从教经验3年以上;
4.参加世赛、国赛、省级(含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名次的选手;
5.带领选手参加世赛、国赛、省级(含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的教练(指导)老师或担任新职业(工种)技能大赛裁判的专家。
(四)申报2015版国家职业大典内第三、四、五、六类的范围内“老旧”职业(工种)考评员的条件参照新职业考评员申报条件执行。“老旧”职业(工种)是指存在于2015版国家职业大典,行业或地区从未组织发放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也未组织过任何技能大赛,且无职称晋升通道。
五、培训管理
本期培训班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线上培训、线上考核,建立QQ工作群进行账号分配、进度提醒等管理,参培人员按要求完成线上视频培训课时学习,达到指定学习时长后,参加统一考核。
六、报名审核
(一)培训人员先加QQ群:762020806(2022年第二期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具体了解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参培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帐号,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资料进行在线报名,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上报。
(三)所在单位在市(州)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审核后提交;省属评价机构经单位初审后直接提交。
七、其它要求
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考核(计算机上机考),考核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证卡(证卡有效期为三年)。合格人员由单位收集个人资格材料填写汇总表(附件2)统一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工作。证卡发放起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连续两次不领取,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评员队伍建设,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并按时完成资格审核和数据提交。
(二)报名参培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考核。按培训要求,无故缺勤不参加培训或中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考核的,达到两次者取消本人及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三)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的报名参培人员可先向单位负责同志报备,申报表未能及时盖章上传系统的,请正常上班后补齐相关资料。
联系人:王雨婷 联系电话:(028)86122478
附件:1.新职业(工种)目录
2.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8日
附件:川人社职鉴〔2022〕20号(关于举办全省技能人才评价第二期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20.doc
附件:1.新职业(工种)目录 20.doc
附件:2.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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