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级认定备案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补充和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善考评人员知识结构,提高评价质量,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和考评员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2〕5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拟举办2022年第八期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参与2015版国家职业大典内第四、五、六类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较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已完成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及已提交备案资料准备参与评价工作的单位(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二、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分两轮滚动开班,第一轮报名时间:12月5日-8日,培训时间:12月9日-13日,考试时间:12月13日下午14:30-15:30。第二轮报名时间:12月9日-13日,培训时间:12月14日-18日,考试时间:12月18日下午14:30-15:30。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命(审)题技术;
(三)技能人才评价考评技术及方法;
(四)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
(五)考评员工作流程标准学习视频。
四、申报条件
(一)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本职业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有从事过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等相关方面的工作经历。
(二)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裁,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申报考评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10年以上相关职业工龄)。
(四)原则上考评人员男性年龄65周岁以内,女性年龄60周岁以内;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组织开展考评活动。
五、培训管理
本期培训班分为川西地区(攀枝花、凉山、甘孜、阿坝、雅安)、川东南地区(自贡、宜宾、泸州、内江、乐山)、川东北地区(广元、巴中、达州、南充、广安、遂宁)、省直地区(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等4个地区组织报名,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分别发布培训计划,实行线上培训、线上考核,建立QQ工作群进行账号分配、进度提醒等管理,参培人员按要求完成线上视频培训课时学习,达到指定学习时长后,参加统一考核,考试系统另行通知。
六、报名审核
(一)报名参培人员先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报名,加入QQ群,具体了解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省职鉴中心建立四个QQ群分别为:779451782,2022年第八期考评员培训班(川西地区);780063653,2022年第八期考评员培训班(川东南地区);646159038,2022年第八期考评员培训班(川东北地区);770667058,2022年第八期考评员培训班(省直地区)。
(二)参培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资料进行在线报名,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初审合格后上报。
(三)所在单位在市(州)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提交;省属评价机构经单位初审后直接提交。
七、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考核(智能化机考),考核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证卡(证卡有效期为三年)。合格人员由单位收集个人资格材料填写汇总表(见附件)统一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考评工作。证卡发放起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连续两次不领取,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评员队伍建设,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并按时完成资格审核和数据提交。
(二)报名参培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考核。按培训要求,无故缺勤不参加培训或中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考核的,达到两次者取消本人及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三)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的报名参培人员可先向单位负责同志报备,申报表未能及时盖章上传系统的,请正常上班后补齐相关资料。
联系人:王雨婷 联系电话:028-86122478
附件: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5日
附件: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全省技能人才评价第八期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doc
附件: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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