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273号)及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1〕10号)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我们于2021年6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通过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论文写作与答辩考核合格,并经专家综合评审和我厅审核通过,现将陈建国等36名考评合格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8日
附件:川人社函〔2021〕61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2021年第2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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