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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创贷新政化解创业融资难题

发布时间: 2020-10-19 来源:德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字体: 浏览量:

为缓解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题,德阳人社、就业部门牵头,组织市财政局、人行德阳分行、经办银行和各县(市、区)就业局前后多次召开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认真研习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等文件,新修订完善了《德阳市创业担保贷管理暂行办法》(德人社〔2020284号)。新的管理办法从取消反担保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简化流程、强化风险防控等12个方面送政策送服务给创业实体。截至9月底,全市共为476人、23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470万元。

一是取消反担保门槛。全市10万元以下个人担保贷款全面取消反担保,中江县试点20万元以下个人贷款全面取消反担保,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全面免除反担保。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把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对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进行了明确。三是简化身份证明。充分利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优化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凡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的证明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四是小微企业认定实现“一键查询”。与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对接,对全市参保单位进行逐一清理,按照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进行了筛选和划型,小微企业直接在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企业划型查询。五是明确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时间。将“当年新招用”明确到12个月的时限,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成功率。六是缩短办理时间。明确就业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之内要完成贷款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不符合条件说明理由,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收到推荐材料后,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对资料完成审核并放款。七是鼓励优质企业多次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八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人社、财政、人行三方责任,定期召开例会,分析指导、安排部署和考核监管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推进工作落实落地。九是放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使用余额。对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回收金额/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应回收金额达到90%以上的,本年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可适当提高扩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十是加强风险防控。当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逾期率达5%以上,应暂停发放新贷款,待逾期率将至5%以下,方可恢复。十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市政府将返乡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市人社部门每年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十二是强化激励奖补。与经办银行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未完成年度贷款发放任务80%的,次年相应调减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存款,并划转至完成任务好的银行。对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和担保工作的担保机构,由同级财政按当年新发放担保贷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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