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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3-16 来源: 厅办公室 【字体: 浏览量: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业务办理,推动“四川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近日省人社厅决定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下放省社保局办理。

省本级企业职工需要注意:从202021日起,由省社保局全面负责在省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继续负责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政策指导;负责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审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全省提前退休人员进行随机复核;牵头研究省社保局在具体审批工作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移交省本级多年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中延续的有关政策;负责下放前已办理提前退休审批事项所涉及的信访、信息变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等工作。

省社保局负责提前退休审批事项下放后所涉及的信访、信息变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等相关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做好全省提前退休人员的随机复核工作向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和社保基金监管处开放可供查询的信息端口。



相关文件川人社办发〔2020〕3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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