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5家机构
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 2025-12-24 来源: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成都中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面向本单位职工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攀枝花电子科技学校面向本校学生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号不变,备案有效期见附件

各单位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技能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强化所涉职业(工种)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价质量。

附件:1.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2.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3.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成都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5.攀枝花电子科技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1215


附件:1.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2.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3.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成都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5.攀枝花电子科技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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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5家机构
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5-12-24 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浏览量: 有效性:

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成都中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面向本单位职工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攀枝花电子科技学校面向本校学生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号不变,备案有效期见附件

各单位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技能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强化所涉职业(工种)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价质量。

附件:1.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2.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3.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成都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5.攀枝花电子科技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1215


附件:1.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2.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3.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成都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职业(工种)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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