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由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8户省本级参保企业给予2023年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处(电话:028-87796754)或机关纪委(电话:028-87789481)反映。
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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