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联合申请设立“成都大运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使用2023年度省级部门表彰项目指标。根据《四川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川委发〔2019〕13号)和《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川委办〔2019〕36号)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8日至10月3日12:00。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 话:028-86117175、86619539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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