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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等4家单位
开展社会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02 来源: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备案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50号)要求,经专家现场评估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四川大华美容文绣艺术专业学校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四川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4家单位符合社会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中心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136211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邮政编码:610015


附件:1.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2.四川大华美容文绣艺术专业学校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3.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4.四川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112


附件:1.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2.四川大华美容文绣艺术专业学校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3.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4.四川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续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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