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部门:
《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印发以来,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思想重视不够、行动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围绕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关心的问题,加大对贯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和参与职业发展贯通,鼓励广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成为复合型人才。要及时宣传两类人才贯通的典型人物和典型做法,强化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畅通两类人才评价渠道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不同体制、不同单位的技术技能人员享有同等权利,符合相应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评价,切实做到“愿评尽评”。用人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好业绩鉴定、申报推荐等工作,确保贯通工作顺利实施。对自由职业者等无单位或无固定单位的技术技能人员,社保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明确申报渠道。
三、进一步优化评价机制
各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及办事机构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要优化申报程序,简化评审材料,为全省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供优质服务。技能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职业(工种),要与本人从事工作或取得业绩的专业相同、相近。要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确保评价质量。要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积极探索推广一网通办模式,采取线上申报、线上评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人才评价服务。
四、进一步加快推动贯通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聚焦关键问题,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措施,细化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业绩能力条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考评细则。各级、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受理等工作,确保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有序推进,充分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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