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由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等第二批56户省本级参保企业给予2022年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7至2022年7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反映(电话:86117055,86117051)。
附件:拟落实稳岗返还的56户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