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属地内技工院校,指导院校建立教材使用校长责任制,健全教材管理制度,确保课程开设齐全、教材使用规范。
二、各市(州)负责属地内技工院校教材建设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技工院校课程教材工作。
联系人:李国平 联系电话:028-86113498
杨小璇 联系电话:028-86114717
电子邮箱:58550791@qq.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