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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眉山市华兴技工学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7-14 来源: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 浏览量:

乐山勇吉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四川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79号)规定,经资格初审、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综合评审,你校达到《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要求,评审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设立眉山市华兴技工学校。学校的教学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督促学校强化教学管理和内涵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力培养技能人才,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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