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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08 来源: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 浏览量: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中“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修改为“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4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郑鹏;联系电话:02886110567

电子邮箱:63564677@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邮编:610041

附件:《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47


附件:4.7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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