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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 2020-01-23 来源: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字体: 浏览量: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省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53号)要求,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行为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为认真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拟定于202023季度开展省本级用人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抽查人员

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0名执法人员(不含队领导和已抽借到其他单位帮助工作人员)为主办监察员,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

三、抽查对象

拟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5户的标准,随机抽取150户省本级用人单位作为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

四、抽查任务

抽查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公开结果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方案、抽签结果、执法检查情况将在省厅门户网站和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涉及行政处罚案件,在省厅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开栏”依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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